会计对象是什么?
会计对象是指会计工作中与会计相关的人、事、物、经济活动等,它们成为会计的对象,是会计活动的前提,了解会计对象是会计工作中的基本内容。
会计对象可分为人、事、物和财务活动四类:人类包括企业股东、债权人、雇员、股东、结算单位、用人单位、供应商等;事物类包括有形资产、无形资产、负债、权益、特殊权益、实收资本、收入等;物类包括原材料、编制账簿、发票、费用凭证、收据、投资、财务报表等;财务活动类包括采购、销售、付款、收款、投资、结算等。
会计对象的归类是会计工作的前提,有利于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情况,因此,会计工作中要正确归类会计对象,以便准确确认会计主体、会计科目和业务活动。
会计对象和会计主体的区别?
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,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。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,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,既可以是法人,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。
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,即会计工作的客体。由于会计需要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,对一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,因而会计并不能核算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经济活动,即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,都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,也就是会计的对象。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。由于单位的组织形式和经济活动的内容不同,所以不同单位的会计对象均有不同的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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